白下区文化局创建“学习读书特色小区(楼道)”标准(试行)
1、机构建立健全。小区建有“学习读书小区”机构,责任目标明确。社区把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列入社区工作议程。每年召开1-2次小区代表参加的文化会议。社区要确保必要的文化事业经费。小区文化负责人带头组织并参加读书活动4次以上。小区内的文化经营场所管理规范,秩序良好,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。
2、学习阵地固定。有活动室、图书室等学习场所,有居民学校等学习组织,设置固定的定期更换学习内容的学习园地和宣传栏;学习活动记录完整。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,配置实用图书1000册以上,每年添置新书不少于100册,年订阅报纸杂志20种以上。能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公共图书资源,建立图书流通共享机制。
3、活动丰富多彩。积极创办学习读书楼院、楼幢,组织各种读书协会等团队创建活动;开展好向居民推荐一本好书和发放“致倡导居民读书一封信”活动。以“全民读书活动”为核心内容,组织开展好书推荐大家读、读书心得流、征文比赛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,寓教于乐。
4、社会效益显著。积极培养和大力推广“学习型家庭”、“学习型人才”等先进典型,以先进事迹材料被媒体刊发,达到一定影响作为评估标准。
5、学习氛围突出。楼幢内每个单元或适当部位设置专题宣传栏,以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、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,宣传栏定期在本楼幢内不同单元之间轮换展出,常换常新;也可摆设适量的花卉盆景点缀楼道空间,在墙壁上挂放一定的字画摄影作品,增强楼幢空间的文化艺术气息。
6、创建主题鲜明。楼幢必须有特色鲜明的创建主题、创建档案,并开展丰富多彩、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。如开展创建“书画飘香楼幢”、“书声飘香楼幢”、“琴声飘香楼幢”、“摄影飘香楼幢”等等。
7 、文明素质较高。楼幢内居住人员遵纪守法,无酗酒赌博,无封建迷信,无习练“法轮功”、无传看淫秽物品,无刑事案件发生;家庭和睦,敬老爱幼,邻里团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