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下区文化局关于创建“文化艺术小区(楼幢)”标准(试行)
1、机构建立健全。小区建有“文化艺术小区”创建机构,责任目标明确。社区把文化建设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,列入社区工作议程。每年召开1-2次小区代表参加的文化会议。社区要确保必要的文化事业经费。小区文化负责人带头组织并参加文化活动4次以上。小区内的文化经营场所管理规范,秩序良好,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。
2、设施布局合理。小区内应有多功能活动室、文体娱乐室、图书阅览室和宣传橱窗,配置必备器材设备。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,配置实用图书1000册以上,每年添置新书不少于100册,年订阅报纸杂志20种以上。能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公共图书资源,建立图书流通共享机制。建有可供居民运动健身、文艺演出、电影放映、休闲娱乐的小型文化广场。宣传设施完善,有板报,有阅报栏,板报内容每月更新一次,有文明公约等固定宣传栏。
3、活动丰富经常。社区各类文化体育设施常年向居民开放,经常举办形式多样的文艺体育活动,小区居民都能踊跃参与,形成长效制度。每年组织开展文艺活动不少于12次,其中较大规模的不少于2次。推进文化进楼道、进庭院、进住户。建有社区文化档案。
4、文化队伍健全活跃。有小区文化活动指导员,能组织开展对小区文化工作的辅导。依托文化站和社区建立的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不少于2支,能常年开展活动。因地制宜组建社区艺术团。
5、社会效益显著。小区文化工作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。小区群众的文化需求得到基本满足,群众满意率较高。小区文化类活动被媒体宣传报道。
6、文化环境氛围突出。楼幢内每个单元或适当部位设置专题宣传栏,以科学技术、文化艺术、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,宣传栏定期在本楼幢内不同单元之间轮换展出,常换常新;也可摆设适量的花卉盆景点缀楼道空间,在墙壁上挂放一定的字画摄影作品,增强楼幢空间的文化艺术气息。
7、创建主题鲜明。楼幢必须有特色鲜明的创建主题、创建档案,并开展丰富多彩、行之有效的创建活动。如开展创建“书画飘香楼幢”、“书声飘香楼幢”、“琴声飘香楼幢”、“摄影飘香楼幢”等等。
8 、文明素质较高。楼幢内居住人员遵纪守法,无酗酒赌博,无封建迷信,无习练“法轮功”、无传看淫秽物品,无刑事案件发生;家庭和睦,敬老爱幼,邻里团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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